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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做離職面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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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10.02.28 新聞來源:廈門獵頭網|廈門獵頭公司盛世得才卓越的人力資源服務 瀏覽次數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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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事人事工作兩年時間,感覺最難做的莫過于離職面談,不過兩年工作也積累了一些經驗,寫出來于同行交流。 離職面談面臨的其實也只有兩種情況:
1、自愿申請離職的 2、迫于某種壓力離職的 第1種情況無所謂,與他們面談主要是弄清楚他們離職的原因,進而找出自己公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,以便改進。 第2中情況可能由會分成以下四類情況: ①無所謂型的 ②難過型 ③憎恨型
無所謂型的可能是對這份工作不是很重視,或者已經有比較好的工作,或者壓根就不想繼續干下去,公司讓其離開,恰好是一種解脫。
難過型的可能是對這份工作比較重視,或者新的工作不好找,公司讓其離職讓其心理上或經濟上無法承受。 不論是無所謂型還是難受型的,只要不是憎恨型的,離職面談的難度都不是很大。以我個人的經驗:無所謂型的我一般會跟他們聊就業機會,聊他們新的工作。
難過型的,我一般會跟他們聊他們的家人,聊朋友,可能的情況下,我會給他們重新就業一些建議。
憎恨型的可能對這份工作無所謂、也可能對這份工作很留戀,但不論那種情況都是比較麻煩的,因為處理不好都可能會引發勞資糾紛。
在我的印象這中,對工作無所謂的憎恨型的,更容易將公司告上法庭。碰到這中情況,我都會寫一份分析報告給老總,內容包括:
1、公司在合同、社保、薪資、工作時間、加班費、勞動保護的合法和不合法之處 2、此人如果投訴,公司可能付出的代價 3、請求公司給我的授權(結算薪資、支付經濟補償金、支付代通知金、支付社保費用) 老總一般都會很重視我的報告,給我一定的授權,讓我承諾這中授權范圍內達到的結果。我也很少讓他們失望。 碰到這種情況我一般會從三個方面考慮:
1、職工重新找到工作是否有困難 2、企業在這件事情上做得是否合理 3、企業是否有不合法的證據在職工手上,如果有,被投訴后成本會有多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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